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7-02
文号:德建发〔2025〕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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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5年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住建局,德阳经开区住建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德阳市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建筑、交通、环保工程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德阳市建设环保工程系列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建发〔2023〕158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一)学历、资历条件参见《基本条件》。
(二)非建筑环保相关专业学历人员申报职称,须取得建设类相应专业职业资格或在任职年限要求上增加2年。
(三)建设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专业技术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相关或相近职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职业资格申报的企业人员需在本单位注册且聘任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人员需聘任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如:取得二级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则聘任、注册年限、年度考核和社保证明材料均需满足四年任职年限要求方可申报中级职称)。
(四)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若取得多个职称证书,任职年限均从最后取得的职称证书开始重新计算。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
(一)个人申报
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单位申报人员才可进行相应操作。职称业务归属地、上级单位名称不能填写错误,否则会影响业务办理。区(市、县)企事业单位可联系当地职改部门分配、审核账号(联系方式见附件2)。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入系统申报,并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及要求,选择“德阳市建筑环保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按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查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里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
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人员,还应填写《德阳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
(三)部门审核
1. 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基层单位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2. 市级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所属部门(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单位)公章,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四)复核受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对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级部门(单位)等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受理。
(五)评审
由德阳市建筑环保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初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公示、发文
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通知各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评审表》,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论著)、考试合格证书、资格条件、个人思想总结、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区(市、县)住建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主管单位印章。
1. 初级职称申报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系统自动生成)。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复印件1份(现具有技术员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供;查验原件)。
(5)个人政治思想与取得现职称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7)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履职情况说明。
(8)到德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
(9)与申报年限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1份。
2. 中级职称申报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系统自动生成)。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需复印在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等资料复印件。
(5)个人政治思想与取得现职称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7)业绩佐证材料。业绩按《基本条件》第八条业绩成果提供相应有关规定提供业绩项目。
工程业绩证明必须要有申报人的名字,可以是设计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等。
业绩证明数量:申报人员需选择2个及以上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或课题等。
业绩证明内容:在每项证明材料首页手写“该XX材料用于证明XX参与XX项目,在该项目中担任XX角色。证明单位:XX,证明人:XX,证明人电话:XXXX”并加盖五方主体中除本单位之外的另外2方主体的单位公章。
(8)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履职情况说明。
(9)任助理工程师以来,本人撰写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篇。
(10)业绩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
(11)到德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
(12)与申报年限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1份。
(三)相关要求
1.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 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保持清晰,需确保能使用学信网微信小程序验证。
2.《评审表》内“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3.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字数不少于1500字,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签署时间须完整。
4. “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系统)。
5.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应完成在德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我市所开展的继续教育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请登录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px.dyhrsc.cn/)
6. 若因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和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四)纸质材料装订要求及审核
1. 申报材料分两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册;《2025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综合材料》(按申报中、初级需提交材料顺序:中级为第2-12项,初级为第2-9项)一册;两册均用A4纸双面、黑白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用纸质文件袋进行套装,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注明申报单位全称、姓名、申报专业、资格名称及联系电话。材料散乱或不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2.《评审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综合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3. 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市级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五、评审费用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职称评审缴款信息表(见附件4)。
六、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5年7月10日-8月4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24:00。
(三)各区(市、县)住建部门、人社部门、相关单位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18:00。
(四)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24:00。
(五)单位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24:00。
(六)各区(市、县)住建部门、人社部门、相关单位修改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8:00。
(七)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和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报送时间安排,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本区(市、县)和相关单位现场收件截止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和资格审查登记汇总表(包括纸质和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人员应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评审受理地点:德阳市瑞河街57号建设大厦九楼927办公室。(联系人:雷老师,联系方式:2553667)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和专家认为需要答辩的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应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统一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中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持有和我市签订职称互认协议的重庆、成都、绵阳、眉山、乐山、资阳、遂宁、雅安、南充等地人社部门授权评审的职称证书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持原证书和评审表(或红头任职文件)申报。持有以上地区以外的非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须经区(市、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或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予以确认,填写《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单位盖章)。
(四)中央在川单位、自主评审单位如需委托我市进行职称评审的,应按规定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起委托评审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在我市申报评审。
(五)评审结束后,只退回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表》,其余材料由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保存并按规定销毁。
八、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员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德阳市建设环保工程系列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建发〔2023〕158号)
2. 区(市、县)职改办及住建局联系方式
3. 德阳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4. 职称评审缴款信息表
5. 关于XXX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公示情况
6. 关于XXX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公示结果
7. 2025年申报中初级职务资格审查登记表(单独提交,无需装订)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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